作者:
gcnet (gcn)
2018-04-24 13:50:19最近的國道三死案
新聞一直在報道那二名往生的警察
有多辛苦,多危險,多麼的無過失
卻沒人關心該新聞中更慘的二個弱勢司機
一個開車開到被警察攔下致死
一個開到過勞沒看到警告標示出車禍
在一個沒路燈的深夜,時速100km
被警察攔下, 站在路肩,沒設立警告標示
相信每個駕駛都精神飽滿嗎?
找死嗎?
請問那位往生的貨車司機
能告 國道警察隊
業務過失致死嗎?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8-04-24 14:10:00
可以請律師自訴
作者:
ivory (streeter)
2018-04-24 15:11:00我覺得這角度好像也沒錯... 如果是超載攔下來的依據是?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4-24 15:25:00不行 被告也死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4 15:33:00本篇完全不檢討連上22天的司機過失跟老闆過失???
作者:
ivory (streeter)
2018-04-24 15:37:00法律是死的,現實是殘酷的,怎麼檢討?背景這麼厚,修法或弄到破產嗎?也是會再弄一個公司出來呀!這是很多環節扣在一起的意外,只是警察真的很無辜若真要檢討,燈光設備能裝就裝,攔檢的程序也要改,一台警車連照明都不足還在那種環境攔更大台的車,這一開始就是錯誤。此外照明要放前方幾百公尺處,讓駕駛看見,警察才在後方攔檢。而且出事地點怎麼會有開單的情況呢?開單應該在收費站附近的地磅開。所以恢復部分收費站,針對大貨車攔檢,才會相對安全。這就是一環扣一環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4-24 18:43:00以後警察都不能攔也不能抓,不然沒押進監獄之前出什麼事都是警察害死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4-24 18:55:00司機自願在過勞狀態下繼續開車已經罔顧公共安全老闆給司機壓力讓他過勞也要開車,司機自我救濟的方式有許多方式,從了老闆而過勞開車就難謂自己無過失。要不然老闆要求業務員每個月要有多少業績,業務員就有正當理由去騙業績? 那老闆更單純直接要求職員每個月要為公司帶進多少金錢收入,那職員就有正當理由以一切方法去取錢回公司? 包括用偷搶拐騙的方法?
作者: JiingNEW 2018-04-24 22:43:00
他們死了喔 沒辦法告
作者:
spsns17 (Vlad)
2018-04-25 03:34:00駕駛精神不濟肇事還要怪受害的怪警察?*怪受害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