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一定要親屬會議紀錄?

作者: 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   2018-05-06 16:01:52
想請教各位前輩們一個問題,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拿到監護宣告的聲請狀並填寫完畢了
已經將資料填寫完畢,欲受監護宣告之人 無配偶、子女、父母皆已歿,剩下3個姐姐
其中1個姐姐不務正業+職業賭徒+啃老族,一直想要拿走這位 欲受監護宣告之人的遺產
所以我們現在想要在遺產未分配下來之前,趕快聲請監護宣告 並爭取成為監護人
如果跟這個不務正業的姐姐商量的話,對方一定不同意,而且在打草驚蛇的情況下,
怕她會讓他弟弟(精障) 簽立本票、去地下錢莊借錢 等等... 之後再從遺產這部分下手
我上網查了一下,除了家族系統表、親屬同意書之外(上述是法院櫃檯當初給的)
另外還要親屬會議紀錄,請問這個一定需要嗎?
如果需要的話,開親屬會議紀錄這個不務正業的姐姐一定要到場嗎?
是否可以隱瞞對方情況下 直接召開呢 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5-06 16:49:00
…一直問就能違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5-06 17:04:00
找家事律師啦!不想花錢的話,你就把「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七章親屬會議」研究清楚,去圖書館借較新版本的書籍,或是跑去買親屬法的教科書來啃。親屬會議是那種古代「法不入家門」思維的產物,已經不太適合現代台灣社會了。還有不要害你那些親戚啦!親屬會議紀錄怎麼產生的?大家都知道怎麼一回事,要嘛就真的召開親屬會議,請專業人士在當下就「生出」親屬會議紀錄,請大家簽名並且附上印鑑證明及蓋上印鑑章。不然就依照民法第1132條請法院處理就好了。免錢的最貴,金額很大的話,找家事律師協助。 真不想花錢,你就民法親屬編及繼承編,還有家事事件法研究好,不要莫名其妙就丟問題上來。
作者: rockido (123)   2018-05-06 17:30:00
不用,但法院仍會請您那位姊姊來陳述意見,記名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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