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刑事附帶民事 物損賠償問題

作者: leooole (早安)   2018-05-20 21:08:29
各位版友好,粗略的解說一下,小弟在前年12月出了場車禍,對方肇事逃逸。
刑事的部分在去年已經結束,當時刑事法官說把求償的部分直接幫我移到民事,也就是刑
事附民,還說我全部的損失到那裡都可以賠。
而前幾天把民事簡易庭開完後收到了判決書,法官把我的物損及車損全部駁回,只賠了精
神損傷、薪資及醫藥費,當下非常錯愕,駁回理由寫''惟因本院刑事庭誤以裁定移送民事
庭,原告之訴不合法''。
經過一番爬文後,我的理解是,因為刑事上他是過失犯,所以附民在物損上無法罰過失犯
(如有理解錯誤請指正)。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友:
1.若我要求償物損及車損的話,我是不是可以寫起訴狀另外去法院再告他?
2.若是這樣沒錯,在刑事附民的判決我需要寫抗告狀或上訴狀嗎?
3.如果不能再另外告的話,我該怎麼做?(民事追訴期2年未過)
以上,非常謝謝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作者: acelaire (marslai)   2018-05-20 21:37:00
卡個位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5-20 23:28:00
0.民事訴訟目的在補償,跟處罰無關,而且如果過失不賠,那應該連精神賠償及醫藥費都拿不到1.我認為可以就被裁定駁回的部分另行起訴2.看你滿不滿意判決部分的金額決定這個案子比較像附帶民事訴訟限於刑事起訴事項,但因為對方是過失傷害,毀損不罰過失所以沒有被起訴,財損的部分才不能透過附民程序求償
作者: handsomeh   2018-05-21 00:19:00
這樣法官是不是應該闡明廣告要不要追加起訴原告
作者: yesohya   2018-05-21 01:21:00
另行起訴 附帶民事只處理和該刑事所引起的損失肇逃沒死沒損失 損失都是因為過失傷害這部份過失傷害是傷害人所以只賠人妳理解可以算對 因為物損是毀損不罰過失 所以沒違法自然附民找不到主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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