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cooch (Andre)
2018-06-14 13:25:53我跟我太太共同持有的一間房,因太太家裡大人的債務糾紛(她因為繼承爸爸的被連帶)
一審判敗訴後她的產權被她大伯進行假扣押然後法拍,
之前有申請拍賣無實益(我太太跟銀行還有貸款615萬左右,1/2的房價只有415萬)
後來她大伯執意要拍,底價出630萬...
所以最近在困擾如果對方真的出價來買,我要不要行使優先購買權買回...
買回來的話我要請家人幫忙用他們的房子增貸來買比較麻煩
不買的話律師說法是房貸直接被還完我還持有二分之一算賺,
之後我再跟大伯走變價分割的官司,可以繼續住在裡面...
但我想問的是,因為現在我們一家四口住在裡面,如果被大伯或是別人買走
他們有權跟我們拿鑰匙說要住在裡面嗎?
如果他們要強行進入房子他們可以進來嗎?
比較擔心會影響到小朋友的居住安全T__T
你可以阻止他~但他也可以阻止你們繼續住~共有就是這樣不然就是談付租金給對方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6-14 14:06:00哪時繼承的現在已經是概括繼承責任限定..以繼承財產為限
作者:
ducooch (Andre)
2018-06-14 14:11:00kery大,所以我可以不讓他進來,然後約他們談條件這樣嗎? 談不攏再走律師說的變價拍賣是嗎?kaky大,20多年前繼承的...10幾年前太太的媽媽跟叔叔伯伯一起賣掉,被大伯用借名登記的理由告...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8-06-14 14:26:00借名不是有時效嗎?印象中
你覺得房子有那個價值的話,就用先買權買下來。你覺得房子沒有那個價值的話,就讓別人買下來。基本上,共有不動產通常是不點交的,只是對方可能會跑來鬧,或是變價分割。
作者:
ducooch (Andre)
2018-06-14 16:50:00taoist大,請問你知道大概會怎麼去鬧嗎?這是我們最擔心的地方...
作者:
ducooch (Andre)
2018-06-14 19:32:00好的...謝謝大家的建議
作者:
cvGG (cvGG)
2018-06-14 19:37:00不點交的鬧法:把門窗通通拆掉。
能賣出錢來怎麼會無實益 然後為啥你會覺得被買走還能住
被買走就雙方都未過半,無法管理使用該不動產;現實等裁定不太可能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8-06-15 11:40:00貸款615 1/2也該除2阿 怎會用全額貸款615去算,然後因為1/2只值415就說拍賣無實益.....
作者:
ducooch (Andre)
2018-06-15 12:09:00回樓上 因為貸款是用我太太的名子,我當保證人,她是全額法院已經裁定拍賣無實益,但他可以自己負擔拍賣費用主張要拍
正常人應該是不會買指定價,就算債權人承受也是要先繳清抵押債務,可能還不到錢還多花一筆
低於615萬的話,你可以拍下來,但你要先確認銀行願不願意貸款給你?當然了,你可能要先從親朋好友那邊先借好錢再說。有些銀行對於配偶、子女到法院標購被拍定人的不動產,是不願意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