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17 13:52:00基本上啊,以個人看到現在為止呢....講這句[國土誰都不能私自竊佔],內心真話通常就是[幹X涼! 就只有你能用,我不能用,我要檢舉你]的意思不要講那麼好聽啦,騙人沒出過社會是嗎???而就算他不占了,空在那,想必您大概也會直接 take over有本事,就自己去別處找一塊,好好的占下去不要眼紅別人這麼鴨霸,占去你想占的地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18 19:11:00竊佔歐? 基本上應該都超過時效了,大概只能走不當得利跟占用人要五年土地使用補償,而要是對方占的更夠久符合82721的要件(空拍可以佐證),搞不好人家還可以"合法承租"甚至遠一點的可以"價購"若看事情只看當下,到時候被洗臉可能會很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