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08 20:31:00看你們的薪資結構吧.....講簡單點,會虧損,不就表示,你們的產值低於給付的薪資??入股不就是希望你們員工更努力幫公司賺錢,這樣就有分紅照樓主陳述,現在公司仍處在虧損狀態那換言之,這張股票,不值它的面額,假設這張股票買5萬,現在虧損1萬,只剩4萬那,要第三人接手,有兩種方式,對吧?理論上可以有,現價賣出(4萬),或者是賣家貼現1萬,買家以5萬買入而你們的契約條文,括號部分大致上就是這個意思所以自動放棄那一塊,店長說法可能與契約相左契約括號部分,是指你若沒把虧損補回,股票才歸回公司所有反之,若你補回虧損部分,自然公司要幫你處分這張股票(或者是說....找下一個人接手,賣給他,然後賣出後錢還你)因為股權是從你變成下一手,而非被公司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