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stu (哇係阿BB)
2018-09-06 20:31:43大家晚安~
小弟最近有個問題。
就是我網路預購一個商品,
商品還沒到貨,所以賣家尚未出貨。
但我後來不想買了,提早跟賣家說,
賣家威脅我說要賠償他的損失 500 元,
不然就要用刑法 355 條吉我…
請問各位,我要付他 500 元了事嗎?
補充:
我的疑問:
1. 賣家尚未出貨,因為商品明天才會到貨
2. 我才買一件,商品標價 3000 元,我不是大量訂購惡意棄單
所以賣家如果要告,告的成嗎?哀…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客制品?不是的話吃飽睡覺等他告賠償損失?那賣家應該自行繳裁判費提民事訴訟浪費司法資源說的就是這種
作者: wallachia 2018-09-06 21:11:00
吃飯睡覺等他告
作者: superstu (哇係阿BB) 2018-09-06 21:58:00
不是客製品,是遊戲光碟。
作者: hidog (.....) 2018-09-06 23:34:00
民事糾紛 等他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7 13:02:00哀什麼哀?棄單是你吧
作者: hidog (.....) 2018-09-07 13:31:00
其實一般來講預購都要付訂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7 13:39:00訂貨要人力,要付上游定金,要花這花那.....你不是惡意?? 你可以三千塊付一付,不要拿貨啊....提早? 人家貨已經要到了,哪來的提早??提早是 "對方還沒有跟上游下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