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選罷法跟毀損罪

作者: homs (水曜日的愛情)   2018-12-02 10:50:49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家母在選前之夜看到路邊里長後選人的旗幟綁著竹竿,想說快選完沒用了被丟掉也可惜,
給人家拆掉旗幟帶著竹竿回來要在陽台晾衣服,結果路口被拍到目前該里長候選人要提告
竹竿已交給警方應該會由警方歸還
旗面當時家母直接丟地上僅帶回竹竿
目前警方說有兩條罪名
一條是毀損(里長報警時便已堅持提告)
一條是選罷法98條(公訴)
想請教
1. 毀損罪的部分里長已提告,但如果他願意是能撤告嗎?警察上門那天家母才知事態嚴重
有上門道歉,但里長不接受(落選,可能也因此表示家母拆旗幟是何居心),我則有另一
擔心是如果最後到民事去會被獅子大開口
2. 這兩條罪依家母狀況通常怎麼判?網路搜尋較少看到判例,大多是新聞事件而已
家母已60多歲向來勤儉顧家,
現在這狀況深感懊悔,也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
這兩天她難吃難睡做晚輩的看了也心疼
想說上來請教有經驗的版友後續可能的情形
好讓家裡人有些心理準備
謝謝大家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2-02 11:03:00
省錢就是讓他告,出庭老實說,這能判多重孝順就去找律師,幫你媽出庭什麼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2-02 11:11:00
民事根本沒辦法開口啥,頂多賠他旗子的錢刑事只能求輕判而已。毀損也好竊盜也罷,花錢繳給國家消災。選罷法那個基本上不會成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2-02 11:28:00
推K大,選罷法部分,補個雲林地院的判決見解:「...塑膠看板被割毀二張,除了會讓路過民眾感覺有人惡作劇之外,並不至影響選民之投票行為,也不影響於選舉公平、公正之本質。... 強暴脅迫妨害他人競選之規定,通常適用於:如開槍警告競選對手、或強押候選人或助選員放棄選舉或助選等暴力行為,尚無因為一、二張競選看板被破壞而適用之案例。尤其我國幾乎年年有選舉,競選文化向來積極、活潑,經常呈現參選爆炸情形,有時競選旗幟看板插滿大街小巷,令人眼花瞭亂,甚至會妨礙交通視線等。看不順眼的民眾主動加以拆除者有之,農民將旗幟拿來插在田裡要趕走麻雀的,或將看板拿來做成家禽圍籬,或將旗幟的竹竿、帆布、鐵絲成分回收利用等,也時有所見,但社會通念從未認為競選活動已遭「妨害」。」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2-02 11:42:00
私下去談一下如果對方還想再選或許會願意撤告否則就幫他宣傳一下這個人的氣度如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2 12:04:00
這種看檢察官的決定.....很多事情是看時間點而決定是否成立罪刑另外,照法理來講,過了午夜12點就不能進行競選活動其實....旗子還掛著,本身就是一種競選活動啊...(笑)毀損要有犯意,這檢察官認定,至於選罷法的部分,也是麻煩家屬不要只讓老人家自己上法庭最糟也沒怎樣......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2-02 12:07:00
旗幟還組裝得回去嗎?若還裝得回去,就沒毀損啦
作者: homs (水曜日的愛情)   2018-12-02 12:18:00
竹竿已交還給警方 旗面當時被家母直接丟地上了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12-02 13:58:00
你媽的意圖比較奇怪...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2-02 14:00:00
把旗面找回來 裝回去 就沒有毀損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2 14:03:00
現在要怎找? 早就通通回收了吧.....收來當竹竿並不是什麼問題,只是時間點很敏感...根據規定是要候選人自己去拆,若沒拆,清潔隊拆,要罰錢今天竹竿本來就是搶手貨,但其實大家都知道選前不可動動了準出事,所以沒有人會動,而令堂大概心裡想說先下手為強,所以才在選前之夜把候選人旗幟拆分收竹竿偏偏好死不死,令堂拆到的是"落選人"的,人家就要來發洩了民事開口又不代表法院會判給他,你緊張什麼呢?要說是貪便宜? 我個人不會否認但檢察官會怎樣處置,那就看檢察官的態度這案子只要檢察官能這邊爭取到緩起訴,那就算是最好可是若爭不到,上法院一定會判,但罪責多重,就看法官總之,若你這邊堅持不認罪,或甚至講風涼話什麼的可能只會有壞沒好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2-02 16:08:00
把旗面丟地上 難怪對方會氣呼呼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2-02 18:11:00
二樓上主旨是,法理情都說不過去時別硬凹?
作者: eten (eten)   2018-12-02 19:49:00
乖乖找律師處理 老人家上法庭一切都別說話由律師處理被真查或開庭詢問老人家就乖乖認罪講無心要毀損只是拿來農用家用 事實已清楚 別硬凹 求緩刑或簡易判決就是最好的結果
作者: homs (水曜日的愛情)   2018-12-02 22:59:00
呃 沒有要硬凹的意思 事實上就是無知做錯了 在檢查官面前一定是認罪的 只是希望能將刑罰減到最低減少傷害 謝謝各位提醒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12-03 12:11:00
是檢察官 不是檢「查」官請跟令堂說 因為她實際上有做這件事情 所以她該認要認不要一邊認然後一邊抱怨其他 包含對方小題大作沒度量不然 當庭的都會認為令堂只是嘴巴認但是實際上不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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