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我母親騎機車時,和另一台機車擦撞,對方在前我母親在後,對方沒受傷
然而我母親卻摔倒在地。
然而和對方的事情還沒處理完,又有另一台轎車車主跑去跟警察說,我媽因為
摔倒,她的機車有擦撞到他的車子,現在要找我媽賠償相關費用,原本我媽想說算了,找
車主和解簽一簽,該賠多少就賠多少,結果車主又跟我媽說,先賠償25000,而且還不能
先簽和解書,要先等他修完車之後,多退少補,再談談和解問題。
我很想幫我媽媽 ,可我卻不懂相關法律,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索賠合理嗎?
補充:那時候我媽還傻傻的問他要匯到哪裡,那個車主還說只能把錢匯入公司帳戶,現金
和私人帳戶都不行,我媽跟他說暫時湊不出那麼多錢時,那個車主還用埋怨的語氣說我媽
沒有誠信,半威嚇的語氣跟她說:「你要是不付,我就叫保險公司看啦,要是他說要三萬
,看妳付不付啦!」
聽她講完,我怎麼聽都覺得是敲詐了...
他的車子當時有一半以上都在馬路上了(白線),我媽問當時在場處理車禍的警察,車主這
樣到底有沒有違規,結果警察居然回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