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昨日開車在巷道內與機車對撞
影片在此: https://youtu.be/5ir3573aaw8
當時我速度約30km/h,
在過彎時發現對向機車駕駛沒有在看前方,
我減速並鳴喇叭示警對方才意識到,
然而已經閃避不及撞上我車左前方
事發照片: https://imgur.com/a/IZgxBrf
想請教一下可能的責任判定。
依我的立場來說,在此未劃線之巷道內我已靠右側行駛,
左側也有足夠轎車通過之空間,但對向機車因為一直在看旁邊,
等發現我在前方時已來不及閃避,碰撞當下我的速度幾乎已降到0
對方應該是完全無減速,我們雙方都沒有煞車行跡。
但規則上說未劃分標線之道路須在"中央右側"行駛,
以此巷道來說,若真要把道路從中間畫線,我應該是有超過中間線了
這樣是否構成我跨越中線甚至逆向所以有肇責?
但如果這樣,只要窄一點的道路發生汽機車對撞那不就汽車一定有錯?
對方是否也可以主張他還在道路全寬中心線的右側一點點,所以無肇責?
實務上來說,我不可能在過此彎時四個輪子一直保持在中央右側內
不然就是貼著右側牆壁了,這樣右側只要停一台摩托車我就撞上了
再說此道路本來就不夠寬,跨過道路中心線是必然發生。
想請教版上大大們可能的責任判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