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tidog (踢踢狗)》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前陣子和惡鄰居的恐嚇、公然侮辱刑事官司已經判完(恐嚇確定判刑)
: 因來不及提附民 所以目前是打算另外提民事訴訟
: 但因為民事訴訟好像是不經過警察局,所以許多流程都要自己跑
: 有很多地方不大清楚想請問各位先進 希望不吝教導
: 1. 我是使用下面網頁的 第40項 民事起訴訟(一般)
: 請問應該是這份表格無誤吧? 但是我看表格一開始就要填寫"案號、年度、字號"
: 請問這些要如何填? 因為一開始我也不曉得案號是幾號
: 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1.asp
案號、字號、股別不用填
事實、自己身分資料跟對象要寫清楚
要求賠多少要有個數字
民事判賠不會超過你提的數額
: 2. 填完此表後是否帶著此表 要親自到地方法院一趟 然後繳費呢?
: 或是還是有其他方式毋需親自繳件、繳費呢
起訴狀可以用寄的,裁判費可以裁定後補繳或申請法扶
: 3. 因為刑事部分 只有判對方恐嚇成立,但民事上我可以要求一起賠償公然侮辱嗎?
: 謝謝各位先進!!
你可以提,但法官不見得會給
都確定要進法院了,我建議你找法扶律師先問問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