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意思表示的問題

作者: HelloJimmy (Angel Michael)   2019-02-20 11:05:19
大家好,
請問一個問題
B公司承攬A公司資訊系統建置專案
原契約規定108年12月完工
惟A公司於建置期中希望能提前完工
因此不斷施壓B公司希望於6月提前完工。
B公司基於維繫客戶關係不好拒絕
但亦未正式答應
僅表示努力趕工試試
之後即加人手進行趕工。
以此狀況來說
後續若發生完工期爭議
B是否須負擔提前履約義務?
謝謝。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2-20 11:52:00
1 沒有義務提前完成 2 按多年資訊建置經驗 提前完成 例如提早半年的代價是你們的系統瑕疵錯誤非常多 需要大修的機會非常高 你們後續的成本會增加 3 若很堅持六月要用 可看架構是否可以採逐步上線 六月一個版本 十二月為完整 但前提是架構不會因為六月後業主再增加全新功能打亂進度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2-20 12:45:00
沒法務?提早半年簽新約吧…不會算成本嗎?有沒會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2-20 13:58:00
這種狀況在業界常見。以合約為主。但是如果承受不了壓力同意了。責任就在同意的那方了。
作者: HelloJimmy (Angel Michael)   2019-02-20 15:46:00
口頭沒表示反對意見,但行動上有配合,法律用語是?
作者: DarkHumanity (Humanity)   2019-02-20 16:23:00
你的意思是B公司是否可認為屬於默示的意思表示(承諾),對嗎?我覺得很難說,要去查判決,或問有「工程專長」法務或律師,如是,即屬對清償期提前的承諾,那麼還會有給付遲延可否認不可歸責債務人的問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2-20 17:21:00
基本上 除非你們互相約定哪個時間要做驗收 或是一定要做到何種進度 不然上法院還是只能以有文字或正面的時間為主以前有認識的客戶打百萬以上的訴訟 廠商就是沒有在明確約定的時間範圍內完成 導致我客戶有東西無法繼續做下去搞到雙方超不爽廠商催促你們是催促你們 但何時完工或一定進度不能這樣打模糊*搞 空間即使你要哄客戶也不是這樣說加人加進去就一定完成做資訊我做了十年 約定年底縮到六月前完工少掉六個月你覺得能完成嗎資訊系統不是多加人就會提早完成 別真的傻傻挖坑給自己跳先不要講能不能六月完成了 光這種狀況做出來的的東西 以某個廠商打過兩個案件民事訴訟的附件就一堆能證明他的疏失系統接的亂七八糟一堆錯誤還修不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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