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有關遺產侵占的問題
因為外婆去年四月過世後遺留100多萬的現金跟一棟房產,外婆的法定繼承人共五人
目前房子有出租,其租金跟外婆的現金都委託其中一位法定繼承人代為管理支付喪葬費用
及其他費用,現在外婆喪葬費用已經處理完畢,但還有祖墳問題希望運用這筆現金修葺祖
墳後,剩餘的資金再分配給五人,但是今年二月之後這位代為管理的法定繼承人完全不出
面,也不把所有資金明細提供出來,打電話也不接,寫簡訊也不回
想請問
1.後續是否可以提告侵占罪
2.另外因為是三等親內提高這樣是否有超過六個月不能提告的限制?
3.是否需要自己請律師?
4.提告是否需要證據?但明細都在管理人手上,需要什麼證據才能提告呢?
謝謝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