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他人車停在私人土地不能拖吊?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4-10 02:46:25
警察行使拖吊權
主要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而在條文裡,一般來說指顯然有妨礙他人通行或公共通行
至於私人土地,不適合用這兩條規則。
既然是你的私人土地,也許自己購買,也許是租賃而來,
不管他,你的確有權拒絕他人使用
那你們不同意他人使用,當然合法。
但這已經是民法的範圍了
車主可以停在公共停車格與付費停車場,
對於他來說,停在你的土地裡,可以視為相當於常規停車位的不當得利
你可以比照附近市價向他索取停車租金
先以民法184條主張你的權益受侵佔
如果對方不理會,
再依據民法928條行使留置權(但網路上有另說會觸犯強制罪的說法)
例如鎖車但不能傷害車子,甚至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難以突破之柵欄,
並於車上留字條,留下你的連絡方式,請對方繳清租金,看看要不要與他訂長期契約
主要還是民法的範圍,這不是警察可以處理的。
建議解決之後,做個圍阻設施
※ 引述《clever0705 (小卒)》之銘言:
: 別人的車停在自己家的土地
: 看新聞說叫警察來也不能拖吊?
: 只能等車主願意開走
: 這是認真的嗎
: 如果車上有什麼爆裂物還是監視器
: 不就很危險
: 台灣法律真的有這麼落後嗎?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9-04-10 02:57:00
所以可以再自己地上悍柱子把他卡在裡面出不來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0 09:19:00
若要留置,合理性也要有(例如解鎖繳費的聯絡電話)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4-11 12:49:00
至於焊柱子應該是合理的,例如你有權在此地施工,但需注意一下,不要過度變成違建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4-12 02:36:00
所以租不到車位的,就去庭別人家就好,反正付租金就好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4-13 13:44:00
那也要別人家願意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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