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和第38條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9-04-16 20:15:10
請問傳染病防治法
第36條
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
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第38條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
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
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
;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
前項經通知且親自到場之人員,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
廠場,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給予公假。
條文說的傳染病發生是如何判斷?
大醫院主治醫生已經明說患者傳染病況已控制住不具傳染力
也超過會傳染的時間,家裡不需要蚊帳也不用噴要
但是地方衛生所硬要進來家裡噴藥
要如何拒絕噴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6 20:31:00
就說..."接下來所有登革熱的防治費用,你家包了"
作者: furio (void)   2019-04-16 20:54:00
噴藥不是要噴人,是要噴可能傳染媒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6 21:14:00
順道一提,登革熱重複感染,很容易引發出血性登革熱醫生有跟你家人講這件事情嗎???別人忍辱負重在救你家人,你在那邊無知的扯後腿....給你的無知鼓鼓掌......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04-17 16:04:00
拒絕就準備收罰鍰,三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4-17 16:27:00
噴藥不是噴人。是因為你家有人感染。所以其周遭可能已有具傳染力之病媒蚊存在。是為了避免感染擴大所必要的行為。請不要這麼自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