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板上尋求協助 本來沒有要對任何人不敬
請問是你先莫名叫罵叫我滾出此版 你為何不先向我道歉?
我不慎刪除推文 原作者已經立刻回文補上
我對原作者發言權益有造成任何影響嗎?
您在這邊濫興文字獄 拿著雞毛當令箭 選上後立刻肆意報復欺壓曾與你爭執的板友
實在已經令人不忍卒睹
還有我到底人身攻擊誰了? 又要向誰道歉?
我到底損害誰的權益除了 你損害我的發言權益企圖妨礙我們在急切中找律師?
恣意禁止我們在準備訴訟的過程中與大家討論交流?
禁止律師能看見我們的案情及需求並以專業協助合理收費?
大家都只能依照你的個人意思來發言就對了?
而您其實無甚權衡各種面向的判斷能力可言
請注意本人只是就可付諸公評之事提供評論
Law板有你這種選上板主 實為本版的不幸 言論與見解自由的討論恐怕之後不復存
更損害本版價值
只有互相尊重 在不妨害他人權益下 自由的各取所需
本版才能夠更好幫助到各種使用者 而不是只是為了滿足您的控制慾和優越感
自設無謂的限制規定 盡量拍小組長的馬屁 好讓他罩你
蒐集各種冠冕堂皇的限制藉口和規定在這裡當糾察隊長顯顯威風
在我看來 您除了造成板上使用者更多的困擾和不爽 如同沒事找事做
※ 引述《showeig (漩渦)》之銘言:
: 理由:
: 使用者uhottle擅自刪除版友推文,該等推文並無任何違反板規之處,
: 亦係有助於解決問題、釐清相關法律概念、見解,
: 是以刪除並無必要且有礙法律版自由討論之風氣。
: 證據:
: #1ShWizw- (LAW)
: https://www.ptt.cc/bbs/LAW/M.1554910013.A.EBE.html
: 違反板規:
: 五、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來信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予以警告或水桶
: 處分。
: 判決:
: uhottle必須於七日內就其刪除他人推文之行為,以及對於其他版友進行挑釁
: 、人身攻擊之言論進行道歉,否則將予水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