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作者: Mrguo (guo)   2019-07-30 16:30:06
※ 引述《Mrguo (guo)》之銘言:
: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及權力,人民成了政府率性宰割的俎上肉
: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示「憲法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民權初步序
: 」載「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三民主義文言本載「而今之行政首長、凡
: 百官吏與及政客、議員者,皆即此四萬萬人民之臣僕也」、民權主義提到「可見從前的政
: 權,完全在皇帝掌握之中(統治權亦稱政權)…在共和政體之下,就是用人民來做皇帝」
: ;憲法第1條載「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民生主義提到
: 「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國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
: 民所共享」,施行憲法,民主即「人民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國家由全國人
: 民一起治理及共享,政府居於臣僕地位須忠於人民為國人服務;未來兩岸合一也必須如此
: 。不實行憲法規範的民主,人民將永遠是政府率性宰割的俎上肉。
: 以前的皇宮是皇帝行使權力的地方,憲法規範的國民大會就是皇宮,是人民行使國家政權
: 的地方;因為人民不可能聚集起來行使權力,才規範由國代臣僕扮演欽差、傳令兵角色,
: 負責蒐集彙總人民意見並表達出來;多數人民的意見就是人民的決定,就是國家政權的實
: 現,就是聖旨;地方人民比照辦理行使地方政權(憲法第112、118、122、128條)。以前
: 李登輝、陳水扁擔任總統臣僕,勾結國代等人,偽稱國代臣僕可行使國家政權,並乘機廢
: 除國大,不讓人民行使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馬英九、蔡英文擔任總統臣僕,政府繼續給
: 人民洗腦,要大家唯臣僕之令是從;致人民從來沒有以統治者身份,依憲法規範行使國家
: 政權及地方政權。憲法第27條規範之修改憲法,屬統治者行使國家政權的範圍,也就是說
: ,只有人民才有權修改憲法;國代臣僕只不過是人民的欽差、傳令兵,自無權修改憲法。
: 憲法增修條文其實是李登輝、陳水扁操弄國代傀儡,基於彼等私利製作、欺愚國人、假傳
: 聖旨的偽文,自不具效力;政府予以奉行至今,不過是臣僕們眾口鑠金術的呈現,浪費公
: 帑亦極其嚴重。
: (民國)82~83年時,我曾經要求將政權還給人民,對我的要求,國代、行政院、行政法
: 院、司法院臣僕均拒絕(詳見下述網頁文)。
: 一些政治人物主張的政黨政治,以國民黨、民進黨為例,只知道權力分贓、爭權奪利;致
: 憲法從36年開始施行,憲法最基本的民主,至今仍不得實行;所謂的政黨政治,其實就是
: 亂黨政治、政黨亂國政治。政府一直為劣質政客、劣質政黨所把持,人民不知覺醒,將繼
: 續惡性循環下去;欠缺憲法規範的民主思想,誰也救不了充斥劣質政客之我們的國家。
: 我於106年檢附「兩岸存在問題的解決之道」一文(
: https://www.ptt.cc/bbs/LAW/M.1559089594.A.568.html)行文總統府等十餘單位,對憲
: 法內涵、政府嚴重玩法弄權及兩岸關係均有詳細說明;劣質臣僕基於私利,已將「中華民
: 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改裝成「中華官國為官有官治官享之官主共和國」迄今
: ,整個政府集體叛亂,觸犯內亂等刑責,至今沒看到這些臣僕有絲毫改正之意,仍無意將
: 政權還給我們大家,大家應記取教訓。為了我們自己及後世子孫的福祉,需要大家出錢出
: 力,請大家幫助我,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將國家導入正軌,謝謝您的付出及參與。
: 王果雄,電話:(02)29486851,住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43巷2號5樓,e-mail:
: [email protected],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王果雄政治獻金專戶:郵局代號700
: ,中和興南郵局帳號03119220072176
: (歡迎轉載、引用、分享)
7月23日我發表〝[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一文,先謝謝各位來
發表意見。
關於mskypilot稱「亂po」,我不知道他真正意思為何,我寫的都是有所依據的。
關於Hermess稱「只有抱怨沒有解決辦法的候選人我一點都不會想支持」,我不知道他真
正意思為何,我在講的是:只有實行憲法【民主即「人民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
」,國家由全國人民一起治理及共享,政府居於臣僕地位須忠於人民為國人服務】,國家
才有救;不如此,國家就沒有救。
關於cute101037稱「民主本身就不可能實現」,7月22日網路上有篇文章“【愛國教授申
冤記1】教授本想到花蓮享受退休生活 卻捲入冤案蹲苦牢”,是說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陳
述被冤枉坐牢退休金也沒了,給我的感覺是一件法官集體眾口鑠金認定收賄,大法官包庇
不受理解釋案的例子;如果事實真是如此,碰到這種事,該怎麼處理?這只是政府玩法弄
權的一例。如同我在文內所述,劣質臣僕基於私利,已將「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
主共和國」改裝成「中華官國為官有官治官享之官主共和國」迄今,政府權力分贓,每一
個政府官員各玩各的法,互不干擾,當事人只能認命自吞苦果。
可是,依據憲法,人民為
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任何人可以透過國代(國民大會代表)在國大(國民大會)提出質
疑,要求總統臣僕、司法院臣僕查明處置,必要時大家可以決議做出處分,這是憲法規範
的民主政治功能之一。憲法規定只有總統臣僕於就職時宣誓,就是將總統臣僕定位為臣僕
之首,要對我們負責。總統臣僕有責任將其他臣僕管理好、要善盡職責;所有各級首長對
所屬都負有導正行為之責。因為所有臣僕都不遵守憲法,才會積非成是;懂得憲法,應不
致有「民主本身就不可能實現」之說詞。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31 01:29:00
依據憲法,人民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您是台灣人吧?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8-07 05:53:00
你講得不少,但所謂人民當主人,現總統已民選,如這樣不夠,要如何才夠?又要如何規畫政府架構?又要如何運作國家?你要人家捐款給你,至少提個計畫書吧,簡單明瞭直接快,切中時事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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