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woei (1271天)》之銘言:
: 以下補充幾點:
都補充說明了,故意漏掉自己超速的事實。
居心叵測。
而調解不成是因為調解委員殺你開的價+你不願意。
貪心不足蛇吞象,會有意外也只是剛好。
: 第一:初判表我方直行,對方騎自行車闖紅燈
七旬阿北騎腳踏車,不是電動車,是能有多快?
除非你是在大台北地區,否則鄉鎮街道會出現移動式神主牌並不罕見。
你應注意而未注意+超速,他闖紅燈未必是主因。
除非他騎的是電動車,就算酒駕或嗑藥他也快不到哪去,又不是十七歲少年體力充沛筋骨
靈活。
別人違規或不遵守交通規則,不等同你追撞他免責或合理,要看路段與當時情況判定。
我仍然很納悶為何你們沒有申請鑑定?
現在你們互告,鑑定結果就會影響輸贏。
: 第二:我方車損約11萬初,什麼醫療費用跟工作損失就先不算了,對方在調解時只願賠
38
: 000,一副我就沒錢 要不要隨你,並且一直強調他沒闖紅燈 是我從後面撞他(該有的
路
: 口監視器、我的行車記錄器都有錄到他闖紅燈)
只看你這段補充時,就覺得有點奇怪。
一個七旬阿北用腳踏車代步,不是電動車或機車。
你哪來的靈感覺得他會很有錢?
新車28萬,修車報11萬,你是全車零件都更新嗎?
: 第三:會想在期限屆滿之前兩天提告則是先前已詢問過版友,大部分版友建議我快到期
前
: 兩天去提告,這樣對方即使有受傷也來不及反告我,順便藉此以刑逼民,不然我根本不
知
: 道有這招
同理可證,阿北也可以反咬你。
如果我是他家屬親友,我會建議他告到底別和解。
兩個人都背前科,看誰慘!
很多七旬老人車禍受傷後就身體狀況一蹶不振,因此而離開的很多。
復原能力差、器官退化、無法吸收營養、無法行動。
行動不便更是造成體力不支惡性循環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