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路上有人罵移工是社會亂源
就跟某市長一樣講了一堆跟事實不符的歧視言論
我留言說你父母才是亂源
結果反而被告妨礙名譽
筆錄時我已經錄音說對方言論扭曲事實造成社會紛爭
這是對方父母沒教好,本來就是可以公開批評
下周要去地檢署
想請問這版的朋友還有什麼地方能補充的
對話截圖可以回信附上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26 22:41:00你在筆錄階段私自錄音????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9-27 15:34:00準備好錢和解吧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9-27 18:21:00之後去地檢署偵查庭,你說就事論事。不要多說話很大機率會沒事,不用講 「養不教父之過」這種話檢查官比你懂,這種上法院審判很容易無罪他們也不願去搞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9-27 19:06:00敢問六樓的職業是?原po這案件竟然會判斷多數都沒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27 20:46:00樓上看起來很懂很會和解的感覺,遇到很多訟棍齁?如實陳訴不必腦補,沒事的可能性只有99.9999999%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9-28 13:57:00你第一次開庭會先聽至少20分鐘洗臉與規則說明
法條不要只看一半,刑法311條3款規定,對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指稱他人父母是亂源,算不算適當之評論?可以客觀思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