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機車上班時間停在路邊機車格內,
下班去牽車發現被撞壞,
已經是不能騎的程度,
報案才知道中午有車禍發生,
一台貨車撞倒一整排17台機車,
去警局領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警方說後續求償只能自己跟肇事方聯絡,
但是經過一個多禮拜, 對方從不接電話,
簡訊也是愛回不回, 連道歉也沒有,
還質疑我沒有當天拍照存證,
但其實我當天就有拍照,
只是機車送修以後車行通知我還有別的地方受損(避震器跟排氣管也整個歪掉)我才補拍照
片,
修車費要一萬多,
通知對方他說他沒辦法一次拿這麼多錢出來,
我也提議說我可以接受分期,
因為想說一次那麼多受害者求償也是負擔,
但對方就從此沒再聯絡了,
我問承辦員警有沒有其他受害者反應求償無門,
警方說其實也才8位受害者到警局領取聯單,
他們不干涉求償的部分,
建議我轉到調解委員會處理,
而我也填單子申請調解了
全部的過程都有通知對方
訊息都有留存做紀錄
但對方就是再也沒回了
想問遇到這種耍賴的肇事者該怎麼處理?
對方也沒有提到任何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的提議,
而過程中我的訊息都回的很有禮貌跟想理性的處理這件事,
但對方的態度卻讓人越想越氣...........
還請專業的大家提供意見跟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