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與女友到一間餐廳用餐,
女友借用了一下廁所更換衛生棉,
出來跟我說裡面的馬桶壞了,
馬桶蓋蓋上而且上面貼了暫停使用,
她就沒有使用,只有使用洗手台洗手,
過沒多久,店家就一群人跑過來質問我女友,
是不是有用馬桶,因為他們的廚房淹水了,
我們一直澄清說完全沒碰到馬桶,
店家不是很相信我們,就離開了,
之後經過的每一個店員都用著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們,
好像我們做了不敢承認一樣,
回到家後,我給了這家店家負評如下
(第二段為回應店家的留言)
https://i.imgur.com/CEWW4WC.jpg
店家的留言
https://i.imgur.com/QuVEkte.jpg
原本留負評是以為店家會給個道歉,
沒想到看到留言...
尤其是前面那幾句話,
我們沒做的事卻要我們認,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這樣的情形是否能提告妨礙名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