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bc0123 (樓下等)
2019-10-24 19:20:46大家好,第一次在此發文如有違規請多包涵
事情是發生在10/3晚上車子後照鏡被不明人士扳動
https://imgur.com/a/J0Ys4Yw
報警之後,警察調閱監視器發現此人沿路看到車子就扳
所以是非針對性的
也提供我歹徒的正面照片希望我幫忙多注意
在10/10凌晨此人又再次犯案
https://imgur.com/a/dJBsO2D
也馬上連繫警察,請警察再多幫忙緝凶
10/13號警察找到此人,做完筆錄後
警察連繫我,叫我與歹徒互留電話自行談和解(?
當晚歹徒傳了一封極有悔意的簡訊給我
https://imgur.com/a/KjI3Iz9
隔兩天之後歹徒又來我家門口拍照(?
https://imgur.com/a/7WlbfRi
想請問版上專業的人士
像對方這種惡意破壞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的條件嗎
畢竟不是扳一次也不是只扳一台
目前警察是叫我自己跟歹徒聯絡
談好和解賠償後照鏡再去結案
但遇到這種事情,我這邊真的比較弱勢嗎
因為只能規勸他,他想來鬧事也阻止不了他
最近因為這件搞得全家都很緊繃
希望有專業的版友能提供一些建議
因為GOOGLE好像也沒有類似的案例可以考慮
先謝謝大家了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0-24 22:10:00有刑事上的責任啊 你就告他咩 但是民事賠償本來就不是警察的事情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9-10-25 00:23:00告訴乃論你去地檢檢方也會叫你和解啦!這種小案件都要送地院的話檢察官早就爆肝了看錯了,原來是沒毀損,請無視我的推文
其實我搞不懂 每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找法律你是當法院很閒逆= =是以為上法院很簡單 還是警察會幫你把他毒打一頓這種事上法院也不會解決的 用法律外的方法快很多
你後照鏡功能有損壞嗎?如果沒有 那不叫破壞 叫惡作劇警察真倒楣 為了這點事被你當免費打手
還有一點,雖然是法律上很機車的地方因為這種罪要有被告才能成立,但你不能幫別人告如果他沿路折壞幾百台車,但偏偏你的車沒折壞你不能幫其他車主告,台灣法律就是這麼畸形但如果你發現他在折,應該可以用現行犯逮捕逮捕現行犯不分告訴不告訴乃論,要告是對方的事
大濕,還是可以告發,只不過警察不太想受理,如果告發包含車號、毀損情況證據等,警察還要去問被害人,他會很麻煩。不過本件到底是扳動,有沒有損壞,那就是事實跟證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