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1 20:28:00你們又不願意去辦區分共有(每人各1/5),硬要公同共有怪誰???而且,樓主可能沒想過,拍賣之後,繼承人就有錢可以分啦~~~長輩就有錢可以去租房子啦,或者是把這房子租下來啊~~~我看,搞不好其他三人雖然明著不說,暗地可是爽的很歐~~~內心不外就是想"真好,總算擺脫爛攤子,還有錢可以拿回來"就算立刻去辦區分共有,拍賣那1/5,若沒有人去承接(上面的人是指共同持有人)人家阿貓阿狗低價標下,最後也是會給你變價分割到頭來,還是回到長輩只能拿錢走人....反正,不可能其他三人都是窮光蛋,大家內心怎盤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