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板應該沒有人認識你(妳?),應該沒人跟你有過節或私人恩怨。
如果你有被害妄想症覺得我跟你承案檢察官一樣對你有偏見,其他人呢?
有些說詞言行,一般人也許難分辨定奪,法院或明眼人眼裡叫一面之詞。
講好聽叫辯解,講難聽叫狡辯,但大多數內容可能與事實有出入。
你推文回應的部分沒有什麼需要特別回應的內容可言。
我再強調一次。
除非你委任的律師是詐欺型訟棍,就算是新手律師再笨再蠢也不會沒其他動作。
偵查庭檢察官、承案檢察官、你的委任律師,三人要聯手你至少要李新的等級。
而且委任律師是你自己可以決定更換=他們聯手機率與可能性更低。
除非你家大業大到有專屬合作的委任律師才比較可能被收買設局,小咖的好處。
※ 引述《yhwh (雅威)》之銘言:
以下只是就你本文敘述說明。
我不是真提問,你不必回答我,沒差!
如果我「已經設定你是共犯、一定涉案」,就會一樣懶得回應、叫你問律師。
: 魯蛇我今年年中
: 被人從網路上以投資名義騙到別的縣市
1,不管投資什麼,你投資的金流來源與收支紀錄是否合理?
2,特殊投資項目才可能需要長期跨縣市旅居,因果關係是否合理?
: 歹徒和我簽契約,並將行照抵押給我
3,歹徒一詞從何而來?有法院判決結果還是你自己認定?
4,為何對方需要抵押行照取信?哪種投資案需要對方抵押行照?
5,除非要求你單獨投資,否則對方要取信投資者就要抵押行照,哪來那麼多行照?
: 然後故意在沒監視器的地方向我收取現金
6,口說無憑,但你當下或事前提領現金的紀錄可以佐證你說詞,你有提領紀錄佐證?
7,為何他抵押行照給你,你要給他們現金?一般投資行為有這種投資模式?
: 之後再將我騙到準備好的房間
: 用暴力恐嚇我阻止我離開
8,口說無憑,你有其他佐證證據才能堅持一詞,否則這塊說再多再詳細也沒用。
: 並且用暴力恐嚇我交出契約即抵押給我的行照
9,這段敘述很奇怪,你們的契約只有行照?
: 並拿我的手機檢查是否有錄音,並刪除裡面所有和歹徒即時通聯絡的相關訊息
10,有些手機刪除後仍有資料可救回不說,你手機可能有對方指紋。
: 我回到居住地後就向警方報案
11,因為一般人逃離現場後就會去報案了!
兵貴神速不說,你要驗傷、要蒐證也是越快越好,避免夜長夢多對方湮滅證據。
拖延時間是要串證或偽證的案例不少。
: 但是幫我作筆錄的警察主觀很重
12,筆錄完成後,警察會問你有沒有要補充或刪除,確認無誤才會讓你簽名蓋手印。
越想越不對勁,簽名蓋手印的過程你隨時能反悔修改,你沒有!
: 作出來的筆錄和事實差異很大,變成背信移送
13,前者上列已回答,後者的部分一碼歸一碼。
有時你被列為被告是因為法檢訊後認為案件不嚴重,起訴雙方比較可能達成和解目的。
況且如果你沒背信的事實,起訴後一樣判你不起訴或無罪。
但若你有背信事實,起訴你,有問題嗎?
: 我不是應該是被詐欺、恐嚇、妨害自由嗎?
14,檢察官或委任律師沒跟你說明嗎?你告別人不等於對方是什麼!
: 因為歹徒不斷在網路上開假帳號持續行騙
: 還偷拍我照片並盜用我FB照片去騙別人
: 以至於有其他被害者找上我,
15,以上敘述很類似網路詐欺案的慣用說詞……
聽說酒店小姐每個人都身世坎坷而背負親友巨債下海謀生。
很多詐欺人頭自證清白的說詞都很像很相似時,內容真假無法證明,更難採信。
: 並且我們一起去住所附近分局報案,被推說要找犯罪發生地的分局
: 到了犯罪發生地的管轄分局又被找藉口不受裡,也不給三聯單
16,這段敘述也很怪,居住地或發生地員警不太可能敢無故不給三聯單!
居住地的部分,你之前已經提告,不論真偽,你應該是訴訟過程申請證人不是再提告。
其他被害人提告被拒,可以錄影錄音向警政署檢舉該分局與承辦員警。
而且不受「理」不是不受「裡」……(你編輯回文那麼多次還沒改,就不得不說了。)
: 而我之前移送的案子已經開過一次偵查庭
: 出庭之前,我限時掛號寄出告訴狀寄了3次
: 書記官都說沒收到
17,限時掛號郵局可以查證,偵查庭前你限掛三次?
疑問點很多,你為何不去地檢署報到?直接拿去給書記官?補狀第二次失蹤沒追查?
: 從檢察官問我的問題可以看出,檢察官就只有看警方筆錄,而且沒仔細看也沒看完
不採信你的說詞與事實認定是兩回事,
一般而言檢察官不可能沒仔細看完……
而且你提告對方後,警方不會只有拿到你筆錄就直接上法院,你不是傷害、酒駕、公然侮辱。
: 檢察官問我才能說
一般而言都是如此。
: 可是檢察官已經預想了一個和事時不符的情節
事「實」不符。(你已經編輯回文那麼多次還沒改,我不得不說。)
: 照檢察官預設的架構回答下去,會和事實不一樣
: 可事檢察官不給我解釋的機會,責怪我拖到她原定30分鐘就要問完的時間
可「是」。(你已經編輯回文那麼多次還沒改,我不得不說。)
: 根據檢察官的訊問,我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收錢
前面我有提到。
就算真有此事,舉證責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 而且我根本沒機會和檢察官說還有一個受害者,而且就在門外,他也要告
18,你沒機會,你的律師在幹嘛?而且偵查庭或第一庭結束時,你為何不提出就簽名?
19,其他受害者就算不能在開庭時作證,他們自己為何不提告?
: 就連檢察官問我被控制行動的地址
: 我說我記不清了,要從背包內拿出告訴狀來回答
: 檢察官都不讓我拿告訴狀來看
20,就算你是臨時通告要你上法院,你不知道哪些問題會偵訊嗎?
明知必考題,不先記下答案也不願意小抄,考試時想拿課本出來被打槍的概念。
: 被告也去開庭,果然還是從頭否認到底
廢話!
除了傷害、酒駕、公然侮辱,況且你根本拿不出證據。
: 今天我又收到出庭通知,下周一又要去開庭了
看不懂你時間軸,所以是第一庭還是第二庭?
: 時間很短,我能作什麼準備?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 檢察官又不給我解釋,而且歹徒的作法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
就本文與我分析後與你認知不同。
你連間接證據都沒有就認定對方是歹徒,檢方有直接或間接證據不能起訴你背信?
: 我很擔心會不起訴,我該怎麼辦?
大家要你找律師,你一直靠悲,雞同鴨講只會此題無解。
想嬴對方卻又不想花錢,建議你可以去各大廟宇拜拜討個心安。
: 之前我和另一位被害人有委任一位律師並完成付費,律師有在新北市登錄
: 律師和我們說,被告戶籍地的地檢署有管轄權,可以在新北市提告
: 結果歹徒戶籍地在瑞芳,屬基隆地檢署管轄,律師也沒登錄
: 犯罪發生地公會這位律師也沒登錄
這段敘述也很怪……
律師是另名被害人委任的?還是你委任的?
對方被告戶籍你寫出來,犯罪發生地你卻省略不想寫?
: 在新北市提告的案子要被高檢署轉移,轉移到哪裡我也不知道?
: 所以如果要請律師在他沒登錄的縣市出庭要幫他付登錄費用
: 而且律師說我和另一位被害人委託他的是聯合提告
: 下周一開庭是我之前獨自移送的提告,不在委託範圍內,
: 要律師出庭要多付一次委託費用
: 加上該縣市登錄費
: 如果沒請律師,被檢察官不起訴的話,
: 後面的聯合提告因為後案併前案,我的部分也會連帶變成不起訴
: 所以如果我沒請律師,很可能檢察官因為不聽我解釋就不起訴
: 造成後面的聯合提告的錢都花了,律師連一次都沒出庭,觀於我的部分就被不起訴了
: 請問我該怎麼辦?
: 我都已經花一次請律師的錢了,還要再花第二次?
: 而且距離開庭也沒幾天,這時後請律師有用嗎?
: 檢察官會因為有律師在比較願意聽我解釋嗎?
: 還是我的證據薄弱到即使請律師都沒用?
: 謝謝
後面我就懶得逐句分析回應了,你能有所保留,我也可以XD
以上的提問或問號,我並不需要你回答釐清!
只是告訴你這些點是我幾乎不想聽你一面之詞的點,或許檢察官也是。
後面敘述的因果關係時間軸很怪……
看起來像:
你警局提告>偵查終結被列被告>聯合其他被害人委託律師>背信案即將終結。
一碼歸一碼。
聯合其他人告對方是一回事,你被告背信、委任律師,又是一回事。
不是全部摻在一起做成撒尿牛丸就可以搞定一切。
公司請的清潔員,要打掃你家本就該另外收費,你有問題嗎?
沒錢就不要裝大爺說公司你也有出錢是老闆,想拗清潔員免費掃你家!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得罪了檢察官、書記官、甚至還想得罪委任律師,你真的想贏還是打假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