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前幾天去郵局寄信,郵局的騎樓有畫機車停車格,所以大家都直接騎上去
停車,騎樓前面還有人行道,高雄人的話應該知道,中正路的新興郵局,最大間的,我寄
完信,騎車要離開,剛騎兩秒鐘正要下去人行道就被攔了,說我人行道騎車,我也沒說什
麼,直接簽名,但這幾天越想越奇怪,人行道不能騎車,所以要停騎樓裡的停車格是要用
牽的進去跟離開才是對的嗎?
我沒有要為自己人行道騎車說什麼,在那邊寄了7.8年第一次被開,我也沒騎很快..,就
正常的騎車要下去這樣..,那邊停滿整排機車然後騎下人行道的人超多,我也不知道為
何抓我。
想知道人行道騎車的標準是只要行駛就算,哪怕只有一秒,還是有規定速度之類的呢?
謝謝版友們 大家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