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前輩午安,
與先生育有一子,想請教以下問題,
事由:
先生外遇人妻A,其配偶B已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已經和解。
我欲在6個月內提告A侵害配偶權,目的不在理賠金。
先生與A知悉彼此有家庭與小孩
證據:
我與B皆無抓姦在床,僅有通訊紀錄等足以佐證,
但先生有承認與A外遇情事。
B的律師寄出的起訴書完整內容。
先生的自白書電子檔,但無簽名。
先生與我的Line中明確承認與A外遇與性行為等。
費用:
1.想請問大約要先準備多少費用?
2.若只提告,後和解(在板橋),費用大約多少?
我覺得我是受害者,A也沒有跟我道歉,
好像他們的外遇就船過水無痕,我不甘願如此。
外遇中間過程先生對我與小孩常情緒不佳、言語暴力等
3.若律師出庭,是依次數再另外計費嗎?
4.我可以先提告A,暫時不告老公嗎?
之後會不會離婚,也還未定。
若離婚:
5.資產部份,我的保險要跟先生平分嗎?
(自己有買投資型保單跟儲蓄險)
6.我也有幫小孩投保,10萬/年*10年,但目前只繳4年,
若要平分資產,可以先扣減後面的60萬嗎?
7.我的保險受益人已改為娘家人,
如果日後身故,支付時若尚未離婚,他應該會知道
他能透過法律要求特留分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