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本票裁定及支付命令

作者: Chuuun (Chuuun)   2020-02-23 11:25:23
大家好,小妹的親戚先前有借錢給朋友(無奈QQ),有簽本票,發票日是2019/4,金額約47
萬台幣,本票上面資訊也有姓名、身分證號及地址,並有手印畫押,目前該人已經徹底裝
死不還錢了,所以現在我們想以本票裁定或支付命令或兩者同步執行來處理,網路查詢後
還是有些問題想請益:
1.若想先以支付命令方式處理,債務人無異議之後法院會如何強制執行此債務履行?債權
人是否需再聲請強制執行?
2.承上,若債務人有異議,是否就一定要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通常這種民事訴訟程序應該
不會請律師對嗎?若債務人提異議後,是債權人要自己主動提出訴訟聲請還是該單位收到
債務人異議聲請即會告知雙方進入訴訟程序?
3.執行本票裁定後,對方若抗告,是否需充足抗告理由?(相較之下支付命令無需理由即
可提異議,如有錯誤還請糾正) 若對方抗告,而我的本票已經在第一次聲請本票裁定時提
供了,這樣我的債權保障該如何持續呢?
4.本票裁定成功後,執行強制執行,若對方名下無任何財產,後續可以如何讓對方履行債
務?
5.根據爬文的綜合結果,本票裁定整體較支付命令更具效率及效力(如有錯再麻煩指正),
想請教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同時執行的必要性為何呢?
問題好像有點多,麻煩大家指教解惑了,謝謝熱心幫忙QQ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20-02-23 11:45:00
1、債務人無聲明異議。法院會寄給你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可拿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2、債務人聲明異議。會直接進入訴訟程序。要補繳裁判費。3、本票裁定抗告一定有正當理由。4、看債務人有無工作。有工作可以每月強制扣薪三分之一。5、無法回答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2-23 12:41:00
有本票還申請支付命令根本沒必要舉證責任差很多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2-23 15:07:00
本票裁定即可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2-23 19:52:00
本票裁定比支付命令好用。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0-02-23 20:13:00
本票裁定+1
作者: HAVEHIDE (Diane)   2020-02-25 07:54:00
本票裁定即可,本票的利率是6%
作者: Chuuun (Chuuun)   2020-02-25 21:50:00
謝謝樓上幾位熱心的版友!!非常謝謝><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2-27 13:47:00
本票裁定一定比支付命令好用嗎?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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