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幫忙看一下嗎?
就是A跟B說有個賺錢股份可以讓他,
B就願意投資,匯錢進去C名字帳戶
因為B以為C這個帳號名字是A
後來跟B大概生意不成要討錢討不到
才進而查證 發現A用是C名字帳戶
B不認識C C也不認識B
B就告C損害賠償連帶責任要賠100多萬
但是這個帳戶當初7,8年前,是C在台北工作時,A為C堂哥,跟C說他美國護照難辦銀行戶
頭,遂叫C辦一個給他方便存提款用,結果C覺得是堂哥也不疑有他,就辦給他用,後來幾
年後,C就回來南部工作也忘了這回事,沒想到幾天前卻收到法院通知被告要他北上去答
辯。
C的一家人都非常害怕擔心
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老百姓而已
都抱頭痛哭
也一直罵他怎麼會笨成這樣
開自己名字帳戶借給堂哥
C真的懊悔到撞牆
一直打自己 沒想到好心 那麼多年後變被告
還要說被告賠錢
他說他真的不知道堂哥會出這種事
他在台北工作沒幾年就回南部了
回來也都沒跟堂哥聯絡了
當時自己一人在北部工作
堂哥畢竟也算親人
也只是好心幫他沒關係
C說他真的從頭到尾都沒拿帳戶或堂哥A一毛錢
如果有幹嘛還過得那麼省吃儉用
在回南部還沒找到工作時 就先做辛苦的油漆
他說提款卡從辦了以後就在A堂哥那
C就是單純想說就給堂哥A幫個忙而已
沒什麼
現在去問免費扶助律師
律師說要他找律師幫忙舉證他不知情的地方
拜託拜託請大家可以幫忙一下C嗎?
感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