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爸爸用我的名義買法拍屋,後續才發現產權有爭議,房子的廁所佔用到鄰居的地。
所以鄰居自行拆除我們的房子,事後要我們出拆遷費...
聽說戶籍地有法院的信要強制執行,目前我剛好轉換跑道找尋工作,所以沒有薪水可以被扣。
想請問各位,是否我的存款會被無端扣押?但是這房子不是我的主意,卻要我負擔拆遷費?
我爸是要我拿身分證跟印鑑給他,他會申請異議!
但買房的時候也是講得很簡單,現在我很擔心自己的信用跟帳戶會受到影響!
哎...這房子能馬上轉賣嗎...我不想要啊!!
想問各位知識份子,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呢?
十萬火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