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今年處理了一筆30年前跟朋友合資購買的土地,
但所有人只有他,所以都是他去接洽,買賣所得都在他帳戶內,
扣掉各種開銷跟增值稅的淨利大概是1200萬,
分別是他300萬、200萬、200萬、200萬、200萬、100萬
現在要把錢分給朋友,但又不想被課贈與稅,
畢竟用掉夫妻兩人的免稅額也還是有近500萬要課稅,
他覺得花一堆時間去處理,還從300萬扣掉50萬,他不太想付,朋友也不想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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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打算找2個親戚跟我,借帳戶中的錢跟贈與額度,
他提一些現金湊足金額後直接匯款,要提的金額合計約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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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的是:
1.這樣做法合法嗎? 會不會被國稅局追稅?
2.提錢跟匯錢時肯定會被銀行詢問,要怎麼說比較好?
借貸還款?合資拆夥後還錢?合資買東西?
3.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感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