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說來話長 簡單來講就是朋友的前任是個渣男到處偷吃劈腿
後來朋友輾轉得到渣男與他人自拍的性愛影片等 才知道自己一直蒙在鼓裡 跟朋友抱怨的
時候為了講述劇情而有轉發出去(一對一的line) 結果被很雙面的朋友截圖告訴他前任
他在散播他的性愛影片 所以他前任告他散播猥褻影像罪
他們沒和解成功 因為他前任要求的和解方式 朋友怎樣做他都不滿意 後來跟提告了、提
告在偵查庭檢方也是希望他們去調解、朋友已經知錯有悔意而且他知道自己觸犯的法條刑
責、也有和解的心 但是原告索賠35萬才要和解。。。被告本來就對於感情被騙很不甘心
有這樣的索賠金額 有些無法接受
目前檢方是希望他們去調解 然後賠錢了事後判緩起訴。。。
其實這個有可能不起訴嗎???
被告有悔意也有想和解之意也知道自己所犯刑責、然他也是在悲憤交錯下一時散播出去
但也非對不特定第三人 不是在公開網路張貼 而是一對一的私密對話中 所造成的傷害更
低一些!而且被告就一個很普通 平常人也很好的上班族、沒前科。
我是幫被告擬講稿的人啦 哈哈
希望可以幫他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
大家覺得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