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關於法律問題
甲:滿8歲
乙:滿60歲,不識古文物,不懂法律
丙:古董買賣鑑定師(完全行為能力)
銅爐:古文物,價值100萬
甲因零用錢不夠,趁父母不在家,將父母藏匿起來的銅爐以10萬賣給乙,事後乙以30萬賣給丙。
請問
Q1:事後甲父母發現其古文物被賣出,是否可向乙或丙求償?求償金額分別是?
(丙不知乙與甲之間的交易)
Q2:承上,如丙知無行為能力甲將古文物賣給乙,但依然與乙交易,那甲父母可向誰求償?求償金額分別是?
Q3:除可能民事賠償外,乙丙兩人是否有可能其他的法律責任?
(丙知悉)
Q4:承上題,丙不知悉
單純對法律有興趣,以上只是假設的問題,非實例,再有勞各位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