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上個月在家中跌倒,送醫後過幾天過世,他名下有五個子女 ABCDE
外公平常一個人獨居,這兩三年都是ABCDE輪流去照過他
但這一年來我媽(B)身體狀況也不好,所以這一年都是我爸(b)在幫忙
跌倒的當天是子女D去照顧外公,當下D發現外公倒在地上且昏迷時沒有立即送醫
而是等到她先生到才送醫(大約隔1小時),後來送醫時bCDE都有到場,也有電話
通知A外公的狀況,當時的病情不太樂觀,多重器官衰節,眾人決議先開刀後
剩b(我爸) D D的先生共3人留在醫院,要開刀前一刻醫生和麻醉師有和他們說
外公的狀況即使開刀要復原的機會很難,要一直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
但如果不開刀的話基本上幾天內一定會走,3人討論後由我爸通知A和E兩人
但他當時只有說即使開刀也很難復原這樣,為了不要讓外公多受苦看要不要
就不開刀了,A就答應了(E沒接電話)
過幾天外公去世,A開始追究兩點
1.為何D在事發當天沒有第一時間送醫
2.為何我爸和D最後是決定不開刀(但簽字是D,我爸是女婿不能簽)
比較麻煩的是醫生事後的說法和我爸當初聽到的不太一樣
A去找醫生問話,醫生說他們沒有不建議開刀,都是我爸和D自己決定的
所以A找律師告我爸及D遺棄罪
但重點來了,對方律師說,若我媽(B)和D願意放棄遺產的話,可以和解,他會撤告
想問一下這樣我爸被告會成立嗎?
麻煩各位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