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05 00:19:00要嘛就去把三十年前的購買紀錄翻屍體出來告訴大家,當初建商就是這樣子賣的然後你反嘴問他,那照這邏輯,房價是不是也要平均一下???不然請他補當初多付的購房差價給買房付比較多錢住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05 01:28:00你說好是好,你說不好也是不好,歷史共業不代表不能改買的錢多,又不是車位大,而是房子的條件既然有人提,就同上面K大講的,大家糾一糾開個會重劃,然後 "抽籤決定分配哪個車位"或者是大車位的有優先選車位權(不然他們一定反對先)還有,樓主,你是不是有故意少說一些東西就好比說..."大格跟小格的差距,到底是多少???"你用一句 "基本都可以停兩台自小客"輕鬆帶過去???那要是現況 大格可以停到四台,小格只能停兩台???窩靠~~~請人來規劃,看能不能最佳重劃,讓大家都可以一大一小適當的讓利,也是和諧的一種方式車位跟奶子一樣,喬一喬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