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人出門時,遇到一條小路因為會車過不去所以塞住
家人便停在車隊的最後面
旁邊有一台車要左轉,便從摩托車的左後方擦過
當下雙方都把車停到了旁邊
對方有下車查看車有沒有刮傷
查看完後對家人揮手之後便坐上車了
家人當下覺得應該沒事了,便騎走了
事後回想覺得應該確認對方走了再走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告肇事逃逸
對方的角度是可以看到家人車牌的
但家人沒有看到對方車牌
請問這樣需要先去警局備案嗎?
還是不用太擔心呢?
感謝回答
作者:
saur176 (YA哥)
2020-05-28 13:39:00對方人有受傷嗎
你家覺得沒事就不用繼續糾結了真的很擔心就去警局報告做個紀錄
當下覺得沒事,但事後很怕對方告肇逃,又不想說了讓父母擔心,所以想問問有沒有必要去備案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5-28 14:01:00不要再備什麼案了,警察又不會幫你備書什麼...
你去警察局備案等於自己承認,這還是公訴罪如果是肇逃你有沒有去備案不影響肇逃成立與否搞不好人家真的不想追究,自己去備案,警察不想追究都不行咧
新聞有寫先備案以防對方事後控告不是嗎?所以備案沒用嗎
人沒受傷不需要,何況你以為真的肇逃,先報就先贏嗎?會不會太天真了,那哪天我撞到人繞跑,馬上去警局說,是對方肇逃,難道真的就變對方嗎?不是這樣吧跟你說啦不用這麼無聊在那怕東怕西啦,等對方真的有報案,警察找上門再說,就把你們真實發生情況敘述就好了,何況路口應該也有監視器可以還原
備案一點效果都沒有,沒現場報案誰知道備案講的是真是假依照你說的內容不是肇逃,問題是怎麼證明你說的內容為真所以最保險的就是只要發生車禍不論大小,都報案
人沒受傷沒有公訴罪這回事你騎機車 你沒受傷 那這場車禍就沒有涉及刑法對方也沒留在現場 那這場"車禍"就沒有現場紀錄結論就是你不用怕繼續生活就是了
最怕就是後續不知如何生出驗傷單啊...誰知道有沒有挫傷外傷什麼的 或是後來弄出來...
可是樓上 對方是開車 原po是騎車驗傷單會出現也是原po這邊的
作者:
SDMAN ( )
2020-06-06 21:31:00肇事逃逸沒那麼容易起訴啦......我被撞有驗傷單,對方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