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們好,小弟我是跑熊貓的外送員,我們熊貓上班一定得有搶到
系統丟出的「班次」才能夠上班,而我們要上班前一定要先去特定的區域打卡才能上班,
昨天我因為與人發生車禍所以要去警局做筆錄,無法準時打卡上線所以請一個熊貓認識的
夥伴登錄我的帳號,先幫我打卡上線然後就登出,
結果今天一大早要上班的時候發現我一大堆的「班次」都莫名其妙的消失,應該是被那位
熊貓夥伴給偷走自己拿去上班了,
所以我後來打算直接去警局報案對那位熊貓夥伴提告(他不承認是他所為)去警局後警察
一直說這有辦法提告嗎?他沒有辦過這種案子欸,然後一臉很不想接這個案子的態度,問
我要告他什麼?我說:妨礙電腦使用罪。但後續警方要我提供更完整的資料再來對那位熊
貓夥伴提告,並跟我就他所了解妨害電腦使用罪應該不適用我遇到的情況,請問版上的大
大我該對那位熊貓夥伴提告哪項罪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