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在一個匿名論壇上,有人po了一篇對某店家的黑特文,黑特店家在直播罵客人不堪
入耳的髒話(被車撞、被狗幹等)
店家事後揚言提告po文的人,而且一開始不認為自己有錯,還有親友團在留言護航(護航
內容也很...,總之就是認為這樣罵沒有問題)
*知道是親友團是因為護航的人對店家的營運事務、店家的人際關係都很了解
雖然原文並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那種故意要讓人猜到的暗示),但從文中的內容已經有
一些人猜到是哪個店家
而我也因為剛好有追蹤那個店家的老闆娘(因為她小孩很可愛)所以知道是誰,因為那間
店平常都維持漂亮、網美的形象,對比這次事件的言行跟事後態度,讓我覺得反差非常大
所以我就在底下留言
「噁心到直接退追老闆娘,這什麼8+9邏輯,原來這才是本性,就算小孩再可愛都還是覺
得噁心」
我的意思是「就算小孩很可愛,我都還是覺得這件事情噁心」,底下其他網友(快10人留
言)也都表示有正確理解我的語意,但老闆卻理解成我在罵他小孩噁心,所以告我妨害名
譽
關於「罵他小孩噁心」這點我比較不擔心會告成功,因為我語意真的沒那意思而且大家也
都有正確解讀
我比較擔心的是「這什麼8+9邏輯,原來這才是本性」這句會不會成立(雖然對方生氣的
是噁心那句」
想問:
1. 我沒指名道姓這句在說誰,事實上就只是在說這起事件,且原文也同樣沒指名道姓(
只是留言有些人已經猜到了),但我詢問過法律系的朋友,他說「因為推知可得特定某一
店家,所以不以我有指名道姓為必要,還是有機會成立」,想問一下各位專家這個部分怎
麼主張會比較好?成立機會很大嗎?
(補充可能相關一點:會覺得是8+9邏輯也有很大原因是因為親友團的無腦護航,且護航
的親友團的真實身分沒有人知道)
2. 「8+9邏輯」這個字眼能算妨害名譽嗎?(沒有查到類似的判例,所以不清楚><)
先感謝各位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