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背景:
在XX橋下,我們機車直行。對方汽車要右轉。
但對方沒打方向燈直接右轉,我們機車閃避不及撞上,我方兩個人受傷,對方沒事,我們
機車是gogoro,撞到後機車倒地,機車左側也多處擦撞痕跡。gogoro很嫩,稍微擦撞就一
堆痕跡......
Gogoro給原廠估價大約2萬多。初判表內容對方有肇事責任,我方0責任。
對方希望可以用烤漆恢復,我不同意,gogoro都是塑膠殼,烤漆還能看嗎......
後來調解第一次,我們只要車損,受傷衣服帽子損壞都沒求償,只要原廠估價金額,
對方覺得我們在詐欺,拿網上二手車價格跟我們比價,委員覺得我們什麼都不求償,只要
車損算很好了,也勸說對方就這樣和解比較好,不然我們告上過失傷害罪是一定會成立,
且我們是兩個傷患,判刑也是會依兩個人份判。
但對方一直說我們詐欺,一開始開一萬,再來15000,18000,我都不同意,因為只要車損
而已,也沒要求其他,還一直被唸說我們詐欺,委員都跳出來說話這樣講話很難聽,詐欺
2萬是能多有錢,委員也一直幫忙說話,但對方堅持,所以最後調解失敗。
後來對方跑去警察局告我們恐嚇取財,警員安慰我們說這個一定不會成立,
但是這個讓我感覺很差勁,今天被撞受傷求償,還要被告恐嚇取財,這世界是怎麼了??
?
請問這個我們能反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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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忘記說明,我們已經先提告過失傷害,才去調解,因對方不願賠償這麼多,也
怕時效性已過,所以有提告了,只是對於他反告這件事覺得很生氣。
但是上法院後我們不會只提2萬車損,我知道會有折舊問題,那如果調解時求償2萬未果,
之後我上法院後可以再提其他賠償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