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前輩好
有關於求償的問題想詢問大家,
事由如下:
我在自助洗衣店洗購買約一個月,價值約1萬元的天絲床組,
在洗完後因天絲不耐高溫,所以放至低溫烘乾,
人便在對街的車上等待打手遊,
沒想到烘乾時間結束後約20分鐘,
回到自助洗衣店想拿回床組,
竟發現有人擅自將我的床組移位,
並選擇高溫烘乾的方式,
導致我的床組全起毛球,
觸感變得超級糟,
所以我請自助洗衣店的老闆幫我保留監視器,
並表示會追究,
老闆調查後說,
把我的床組移位的是該店的會員,
表示是好意,因為他的衣服乾了,
所以把我的床組換位置繼續烘,
也很願意負責後續賠償,
所以問我是否願意主動打給那位先生,
詳談賠償的部份,
沒想到致電給這位先生後,
態度並不像店家說的如此,
我一開始想他是好意,
所以希望他賠償床組一半的金額5000元,
並可以提供一切單據,
沒想到這位先生堅持只願意賠償他"損害的部份"
(因為床組的棉被套並未使用,所以我也沒拿去洗)
並且說:天絲我也睡過,六福皇宮的一組才1500元!
然後說他可以還我一組全新的床組,
(但因市面上天絲床組價格差異極大,有的幾百元就有了)
我當然不同意,
跟他說:那您既然只願意賠償您所造成的損壞部分,
那就麻煩您賠我一組一模一樣的床套和枕套,
並把我購買店家的電話給他,
但店家表示床組一定只能買一整組,沒有單賣,
但這位先生擺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態度,
於是我請他好好想想處理的方式,
一個星期後我們再談,
但一週後他就已讀不回我的訊息了.
想請問這種狀況到警局備案,
民事庭上是否有立場求償?
因為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因為他算是無心的,
所以毀損罪是不成立的,
再麻煩各位提供意見了,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