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免扶養義務的問題

作者: a26821660 (拉LA)   2020-09-05 15:28:34
想請問一下各位,
昨天收到社會局寄給我公文,
要求我付安養中心的費用,
當下有打去詢問並告知狀況,
社會局請我去申請這個,
並告知我要準備證據
因為生父從我一歲就跟我媽離婚,
目前我31歲!
但是從離婚到現在對方也沒有寄給我媽錢,
然後也沒有探視過,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證據在,
那我要如何舉證,
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帳戶有沒有匯款紀錄嗎?
還是只能用人證證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9-05 16:04:00
社會局要完成程序,媽媽那邊人證居多吧...
作者: a26821660 (拉LA)   2020-09-05 16:24:00
所以我大概準備人證部份就好了嗎 舉證真的太難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9-05 19:59:00
這要小心處理,曾有人被告過刑法第294條。
作者: jjeffrey1015 (阿德)   2020-09-05 21:08:00
找律師,舉證不難,裁定無溯及效力,目前的安置費用你還是要負擔
作者: babucar (沒有為什麼)   2020-09-06 00:37:00
已產生的費用只能結清.目前法律無解.證據是你要提出.不是法院幫你調.還是趕快提出告訴.早點判出來才能止血律師的錢其實可以省下來.這種家事自己說最清楚.1歲就離婚媽媽出來講一講就差不多了.沒想像的那麼難.只是訴訟期半年到1年的安養費用.是跑不了的
作者: a26821660 (拉LA)   2020-09-06 01:40:00
了解 謝謝大家目前就是等禮拜一去法院詢問過後就會送出訴狀費用我已經做好準備,只是希望不會拖太久能趕快止血最好
作者: jjeffrey1015 (阿德)   2020-09-06 07:13:00
家事裁定下來很快,不至於到一年半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9-06 08:47:00
沒那麼簡單 複雜的也可以搞很久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0-09-06 17:55:00
法院早就炸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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