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說我老公以前有在混 買得到槍 是否恐嚇?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29 05:50:59
※ 引述《try343 (小屁踢)》之銘言:
: 請問朋友借我的車出去開,超速被罰
: 然後罰單到期限前不去繳
: 我先代繳後
: 強烈要求她還我罰單錢,不然我要跟老闆拿,從她薪水扣
: 她後來跟我說
: 她老公以前是在混的,有管道買到槍
: 請問他這樣算是恐嚇嗎? 還是有犯其他罪?
: 我可以去報警嗎?警察會理我嗎?
: 感謝
但實務上並不以有明確說出要幹什麼為限吧
甚至有時候有些話,明明字面上沒恐嚇,但實際上也是恐嚇
例如 拿著一把刀 然後說:
我希望我手上這把刀子會用在正確的用途上
或是
我希望這把刀不會被用在不該用的用途
或是
我希望我等一下不會不小心手滑一下
表面上你覺得這是恐嚇嗎?
但實際上我不認為這不是恐嚇
這不是表明已經想拿刀要做什麼了嗎?
雖然字面上看不出來,還故意用希望不會發生的字眼
但這就是很明顯恐嚇
作者: jachan (該閉嘴了)   2020-09-30 07:48:00
文字是表達意思的符號,但每個人主觀看法不一樣
作者: gentlefaith (眾人皆濁我更濁)   2020-10-01 01:33:00
gentle這不就變成像是法律漏洞嗎?法官都被聰明的犯人當猴子耍???我國的法律還要迂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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