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9mE5IdjdSPQ?t=13
這個影片有很大的問題
法院要利用數位視訊開庭
只有在證人、鑑定人或當事人在例外的情況下才有可能
怎麼樣都不可能用一個平板螢幕來代替法官出庭
就算是國民法官也不行
直接審理原則是程序法上最基本的 法官一定要出庭
而國民法官或是陪審團也好 也是要出庭直接參與過程
就算台灣還沒實施國民法官 大家也看過外國的電影
被賦予權力的陪審員在案件判決前的期間 活動的範圍都是被管制的
不可能讓你透過視訊參與審判
唐鳳如果真要透過視訊扮演法庭上的角色
也只能演證人、鑑定人或被告
這個影片在觀念上根本錯得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