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
第五十六條
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5日 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7731 號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 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法律有規定轉彎十公尺不能停車,不管有沒有畫紅線
昨天因為這個被開一張違停
被開的路口在這
https://i.imgur.com/WJXBEwI.jpg
路口向裡面看長這樣
https://i.imgur.com/Cu6bsg6.jpg
https://i.imgur.com/6SRHmwt.jpg
昨天我是停在這個洞裡 路上沒紅線
https://i.imgur.com/tCZ36v2.jpg
轉進巷口的紅線劃到車屁股後就沒了
https://i.imgur.com/CwGgtlQ.jpg
我的疑問是
1. 路口十公尺不能停車 不管有沒有畫線 , 那如果有畫紅線 而且延伸進巷口的線不足十公尺 用路人若覺得紅線沒畫到的地方就等於可以停車 是不是有爭議空間 (信賴地上的紅線有畫到的地方已經是滿足十公尺不能停車的範圍)
麻煩各位大大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