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爭取撫養費

作者: jobba (親親)   2021-01-20 18:41:02
協議離婚中,男方同意我單獨行使親權,唯撫養費他說誰養就誰負責一切費用(?)。
前些日子我在北部娘家顧,我們講好我帶孩子回南部給公婆看,但返回時他們家強行阻擋我帶走孩子,最後場面衝突,要我不用急處理好小孩就是我的,目前孩子只能放在他家,我將東西整理寄回後自行返娘家哭泣。
自產後回桃園上班,孩子放在南部給婆婆顧,不過剛好疫情我跟公司請無薪假,每月放10-14天都是自己搭車去南部顧孩子,只是想到未來恢復正常後沒辦法那麼常和女兒見面,也不想去婆家顧好像去上班那樣緊繃,中間一直想帶回娘家,被打槍不然就是怪我回去後孩子很難帶,男方一直要我把工作辭掉去南部找過工作.......
請問:下週要去南部律師事務所簽名,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上要我放棄撫養費,我以後還能以孩子的名義(我是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撫養費訴訟嗎?
我有份穩定工作,但用錢剛剛好而已,我覺得那是我女兒的權益(他連教育費都不願意一半),已詢問法扶建議我不合理的就先拉掉(但不符男方他就不簽,我孩子就一直在南部...),孩子對父親的權益訴訟一直都會在(想再度確認)
真的也有需要,花錢去找律師也是選項之一。(男方說是我要離的,要我支付一半他的律師費)
By急迫的媽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1-20 18:56:00
去找家事律師付費諮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1-20 19:48:00
要我說嘛,看起來你應該無法承擔撫養女兒的壓力您.....要不要放手??把女兒放給養不起的媽媽顧,然後爸爸付錢,只能探視???若今天反過來講,女兒全權由男方撫養,自己保留探視權不是經濟壓力可以減輕不少???論經濟能力,我是覺得男方會比你更有條件把孩子顧好
作者: kilid (brilliant green)   2021-01-20 21:37:00
最高法院96台上1541裁判要旨:...父母離婚...未任親權一方之扶養義務不能免除。若父母約定由一方負扶養義務時,僅為父母內部間分擔之約定...不能因此免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費用負擔之外部義務...父母對子女之扶養義務,具強制性,任親權之父或母,並無權利為子女拋棄受扶養之權利...上訴案例即 有親權之父或母代未成年子女向無親權之父或母請求扶養費事件 經最高法院發回後 後續訴訟審理結果維持無親權之父或母每月須給付一些扶養費給未成年子女但訴訟很耗費時間心力 還是一開始尋求法律諮詢化解糾紛較好
作者: RaNdY90411 (屎排)   2021-01-21 00:29:00
家事的事件,我也建議由家事律師協助溝通。選擇雙贏或壓力不要那麼大的選項吧,祝順利。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01-21 09:13:00
妳養不起妳還要爭小孩?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1-21 09:36:00
如果娘家願意資助點律師費用就離婚和扶養事件一併處理
作者: jo850346 (Jo)   2021-01-31 20:11:00
既然你前夫說誰養就誰負責一切,不如就放手吧~至少妳還有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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