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7 19:05:00借據若載明月利息 5% ......呵呵~~~重利罪?? 不見得 ~~~除非對方以放高利貸為常業才有機會講白一點,今天你 20% 借不到錢,30% 借不到錢50% 都沒人敢借你錢,然後60% 終於有人敢借你錢那,這位出借收 60% 年利率的,真的有觸犯 344 條嗎???我是不認為啦......因為這是[風險對賭],很明顯的,你明知你根本還不起還硬是以高利率引誘他人借你錢歐....畢竟,換個角度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要是你 5% 10% 年利率借得到錢,你又何必來借60% 的呢?在這前提之下,法律唯一保障的就是"超過20% 年利率的利息,沒有請求權的基礎"但是,你若付了,就不能拿回來.所以對方現在訴訟,目的就單純把本金拿回來吧....以你的條件,在這一方面或許可參考 t 大建議去找法扶但法扶能幫你的我是認為有限,因為對方現在只是根據本票跟借據,去討那本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