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賣房屋過程中房屋被查封登記

作者: potent (波坦兒)   2021-05-06 18:48:31
昨天收到消息,事情已經有進展,來說一下結果和過程中詢問的一些狀況,
 好讓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的人可以心裡有個底(因為買方實在沒辦法做什麼)
 首先先回應一下推文的部分
推 Blue6: 去金管會檢舉04/21 20:22
→ mechman: 找金管會檢舉啥? 紓困貸款就不能催收嗎?04/23 05:08
 因為照貸款契約,約定第一次還款是2021/05(還有一個多月)
 結果兆豐以他和其他銀行有欠款事實為由申請假扣押(1/3擔保金)
所以這是個合法(證明對方無法還款所以可以假扣押)
但有瑕疵(還沒到還錢的時間其實沒有違約)的狀況
→ maniaque: 抗議之前,請先看清楚當初的貸款契約,謝謝~~~04/23 08:19
→ maniaque: 沒照契約走,你抗議才有它的立基在......04/23 08:20
就是因為沒有所以才覺得可以抗議,最後抗議也還算有用就是
→ maniaque: 不是你問我情緒上或情感上或對不起貸款者這這樣... 04/23 08:20
→ maniaque: 你要是這麼善心,可以代墊,畢竟房子是你要的 04/23 08:21
之前有去問律師,律師也有這樣建議,但因為還有其他貸款行,我怕每間都來這樣查,
 所以就沒選這條路,若是他債務單純的話可能會這樣處理
當初給屋主的方便就是,讓兆豐也設定這個房子,
 但要另外簽約,債款只負責到賣屋款用完為止,所以兆豐那裡就不肯了。
→ maniaque: 要是你自認為有風險,你怎不反問銀行,他們要不要擔風險?? 04/23 08:21
其實我超想問的,但這件事情我是無關人,沒機會問QAQ
就算要索賠我也只能告屋主然後屋主告兆豐
→ maniaque: 你還是可以辦過戶,抵押是押房子,不是押人04/23 08:21
 兆豐假扣押房子,連有設定的銀行都沒辦法動那間房子@@
 回到事件和我當初詢問的問題,後來在網路上有看到財政部和台中法院的釋文
 增值稅理論上退回房屋所有人的帳戶,但若是代繳人能證明是代繳的,
 得退回代繳人戶頭(以我們的狀況應該就是退回信託戶頭)
 所以如果有人和我們一樣繳了增值稅房屋才被查封的話,是可以不用擔心的。
 最後這件事情的落幕是,屋主找了立委會同金管會和兆豐的人員聊了一下,
 最後兆豐同意和屋主立約,信託帳戶的錢在房屋買賣完成並還款結束後,
 剩下的錢要優先償還兆豐這裡的債務,然後兆豐去撤銷假扣押。
撤銷後代書就可以拿貸款證明去辦過戶和設定抵押(如果沒有其他人又來封的話)
然後就OK了!(希望可以順利QAQ)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4-21 20:22:00
去金管會檢舉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0-04-23 05:08:00
找金管會檢舉啥? 紓困貸款就不能催收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23 08:19:00
抗議之前,請先看清楚當初的貸款契約,謝謝~~~沒照契約走,你抗議才有它的立基在......不是你問我情緒上或情感上或對不起貸款者這這樣...你要是這麼善心,可以代墊,畢竟房子是你要的要是你自認為有風險,你怎不反問銀行,他們要不要擔風險??你還是可以辦過戶,抵押是押房子,不是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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