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遭檢舉,然後檢舉魔人行駛中違規使用手機錄影拍照,警察卻說現在路口監視器無法
當成開單依據,請我們民眾自己去找兇手,警察局明明有資料,騎車開車看手機不抓,違
規停車不去抓,超速不抓闖紅燈不抓,高級車雙b不抓,現在的警察只會欺負機車弱小還
會做什麼?有 等民眾找議員陳情在撤銷罰單,等快要三節的時候再出來曬曬太陽,等民
眾檢舉再來填單寄罰單,我們國家的警察真的淪落到這種地步了嗎?都靠民眾檢舉還需要
警察嗎?早知道就不要出社會工作了,都去當警察就好了,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小時
讀好書,長大當警察。午餐都會從天空中平白無故掉下來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