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甲過世時名下有兩塊土地
A土地值價1000萬 有跟銀行貸款100萬 甲過世後被法拍900萬賣出,100萬被銀行拿走剩下
800萬
B土地價值200萬
甲生前有立下遺囑
A土地給兒子繼承
B給配偶繼承
現在配偶要求履行剩餘財產分配
假設配偶名下財產是0
那該如何分配呢?
A土地價值(1000-100)萬+B土地200萬
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配偶可以先拿550萬走?
那遺產繼承如何分配呢?
如果配偶又可以拿走B土地,等於兒子只能拿800-550=250萬
這樣好像不公平?
一般實務上是如何分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