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初在ptt上po文描述自身經歷,
今年約3月對方中請我們協助撤下文章,我們也撤下了。
前天卻忽然得知被告,
我想若是有我不對的地方,我會向婚紗店致歉。
所以,
請各位幫忙審視我們被告的這篇文章,是否有妨礙名譽的狀況(內容並無捏造)。
若當初文章有敘述不妥的地方也請指教。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10 08:04:00得知被告?分享類似文章不要有加油添醋、想像、情緒用語,對方沒轍提告是每個人權利,沒有合不合理,又不是隨便告就能成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10 10:59:00對方高興就可以提告 理由不用充足, 要不要起訴看檢察官也有可能是業績不佳 隨意找人提告看能不能賺點錢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10 12:01:00這沒有什麼問題吧!言論自由,會被駁回的,不用擔心
台灣告人不用成本 不合理提告你也只能吞下去 除非捏造事實才會有誣告你就吃飽睡好等他告 不起訴再去嘲諷法院認證的爛 笑死
提告是他們的權利,現在就只能等起不起訴。我覺得是不會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7-10 18:03:00看起來沒甚麼問題 純粹店家人品
作者: smt3457 (jacky) 2021-07-10 21:31:00
趕快找律師處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7-10 23:25:00台灣告人不用成本 <- 公訴罪並非我國獨有
作者:
getto 2021-07-12 12:32:00看起來沒問題,現在可以敍述 嫌服務態度要加強,小心會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