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訴訟原文:
https://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newsdetail_1_242.html
原新聞遺失,以下連結參考:
https://www.google.com.tw/amp/s/disp.cc/amp/163-b8e1
遺囑內容之一:
https://i.imgur.com/gp9QUKR.jpg
請教老翁遺產只給盡孝老三案例中:
妹妹後續應可主張特留分?另外因不孝三子既然喪生繼承權即無特留分的規定,那不孝三
子的直系卑親屬還有民法1140代位繼承的應繼分的適用嗎?抑或老先生的遺囑就已排除應
繼分之規定,僅能以特留分進行爭取,所以也並無代位繼承的問題?
感謝!